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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评估

2019/3/13

根据以上思路和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中常见情形,评估方法的采用应针对未进行过成本结转的项目和进行过成本结转的项目两种类型。

1.从未进行过成本结转的工程施工项目的评估方法

(1)账面价值分析法。对于账面成本构成清晰、合理并且连续正常建设的项目,可利用存货的账面价值经过分析确定评估值。工程施工账面值为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含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资、间接费用等,与评估价值构成内容一致。并且由于工程施工项目为近期正常连续建设的项目,按实际成本计算工程施工项目的价值较能真实反映评估时点的价格水平,所以在评估中通过对工程施工账面成本与工程预(概)算、分阶段结算书进行对比,确认账面值正常、合理施工成本时,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否则剔除不合理成本或核减成本超支、甲方不予计价部分的费用来最终确定评估值,具体处理的内容有:工程竣工决算不予计价的挂账成本(工程潜亏);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成本超支,收款无望的成本以及其它明显不合理的成本开支。如若企业施I耗费水平高于或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时,尚需调整水平差价。

(2)成本核算法。对于停工、建设周期很长、成本核算不明确的项目,或几项工程施工项目成本难以划分,或同一项目部内不同项目的成本混计时,则采取成本核算的方法进行评估。

第一种计算方法: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依据概预算定额、当地造价信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预(概)算资料,结合施工图纸、施工中的洽商资料、工程报量单、计价单等资料重新核算建设至评估基准曰形象进度下的工程施工项目的直接费、其它直接资、间接费等项目。在核算时,为了简化计算,可以直接参考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报量单中的工程量,与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和当地估价时点的单价分别相乘之后累积,再考虑其它费用后得出的评估结果。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工程量XE (预(概)算定额人工消耗量X人工单价+预(概)算定额各种材料消耗量X材料预算单价+预(概)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X机械台班预算单价) ]+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资

这种方法计算较为复杂、工作量大,并且需要依据大量工程资料,但是计算的准确程度高,能真实反映工程施工项目的市场公允成本。对于工程量小、工期短的工程比较适用,对施工期间工程洽商较频繁或使用总价合同的项目,也可参照使用。

第二种计算方法: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预(概)算、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中的洽商资料、工程报量单、计价单等资料,分析核定工程施工项目在评估基准进度下的建安工程造价,在利用计价单时,要注意剔除非正常原因带来的工程返工、改造成本,存在甲、乙双方未及确认的工程量时,可根据图纸和乙方报量单对此部分费用进行估算。此方?法计算的结果为工程施工项目的建安造价,包括施工单位创造的利润和向国家交纳的税金,所以还需调整计算结果。在各地,计算建安费中利税的取费方法不完全一致,以北京市为例,按照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利润的记取以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资之和为基数,税金记取则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资、利润为基数,即:

建安造价=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 X (1+利率) X (1+税率)

则在已知建安费的情况下,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工程施工)评估值=建安工程造价/[ (1+利率) X (1+税率) ]

这种方法较第-种方法简单、操作性强,但由于使用的是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使评估结果有失普遍性,适用于双方签订单价合同的工程承包项目,并且使用前提为工程正常建设、计价合理、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市场公平竞争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