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20
阜阳市清河小学运动场及篮球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非依法必须招标(自主采招)的项目,阜阳市清河小学运动场及篮球场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阜阳市清河小学,采购人为阜阳市清河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清河小学校区内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运动场塑胶改造面积约2000㎡,校园内路面草皮约1900㎡,篮球场硅pu改造面积约1200㎡等。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1450984.99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注册地为阜阳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 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ahggzy.gov.cn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阳市清河小学 代理机构: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 人:袁雷 法 人:杨 澜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11号 地 址:阜阳市皖新文化小区
邮 编:236000 邮 编:236000
联系人:王子峰 联 系 人:赵楠楠
电 话:15856808265 电 话:13635586627
2021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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